那么,“连续通常居住”是什么意思呢?
从字面上看,“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”与“必须只能居住于香港”意思截然不同,这意味着申请人是可以离港的。也就是说,香港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”所要求的“通常居住”,是指申请人应以在香港生活为中心,但是对于申请者在港居留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制,这样的灵活性事实上给予了申请者一定的自由。
优秀人才入境计划(香港优才计划)的签证年限发放为2-2-3(即2年+2年+3年)。也就是在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之前,需要办理三次签证。第一次逗留签证可凭申请成功后,入境处发放给主申请人的《原则上批准通知书》办理为期两年的逗留签证。此外的,剩下两次香港优才计划续签都必须符合香港的《入境条例》的香港条件方可办理。
那么怎么样申请香港优才续签?续签需要什么文件呢?
一般来说,续签香港优才需要提供:申请者基本证件,上一年度税单,最近的工资单,工资卡银行流水,公司出具的推荐信。若申请人在香港创建公司,则需要提供商业登记证、公司注册证书、财务报表、租约、公司职员名单、公司简介、申请人职务说明、申请人对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证明及未来业务拓展计划。
银河移民有一类客户,获得了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”的批准后,但短时间又割舍不了国内的事业,不能长期在港居住和工作的,这种情况在续签前需要注意什么呢?其实只有明确香港入境处对于“通常居住”的审核标准,才能有助于在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”中顺利续签。
香港入境处在审核“通常居住”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申请者不在香港的原因
二、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
三、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(包括配偶及子女)
四、是否受僱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
五、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
六、是否合法、按时报税
根据以上的审核因素,申请者在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”的续签中可视情况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明 ,让香港入境处信服自己确实是“通常居住于香港”。
1、子女在港就读证明(成绩单、学生手册等)
2、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(自购、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)
3、在港购买车辆、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
4、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
5、公用单据(水电费、煤气费、电话费、网络费等)
6、金融机构单据(银行月结单等)
7、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
8、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
9、社群服务(慈善集团、商会、私人会籍等)
10、香港公司委派僱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
11、聘请专业人士证明(家庭医生、律师、会计师等)
因此,相对于澳大利亚、加拿大这种长达几年的移民监来说,香港优才获批者享有了很大的离港自由。优才朋友们只要提前规划好自己的事业和时间,在七年时间当中,保持“通常居住”的意识,营造以香港为重心的概念,就可以顺利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